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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索要空酒瓶遭拒 此已成为饭店“潜利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11:19 大众网-鲁中晨报

  9月24日晚,张先生在淄博新世界商业街一饭店消费后,准备带走空酒瓶,却被饭店服务员阻拦。张先生很不满,“我花钱买啤酒,为什么不让我拿走酒瓶?”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

  归饭店所有

  已成惯例?

  “空酒瓶归饭店所有是餐饮业的惯例。”商业街一家快餐店老板告诉笔者,他从事餐饮行业这么多年,从来没遇到顾客要求带走空酒瓶的。

  绝大多数顾客都默认了这条惯例,笔者随机采访了几名顾客,顾客都表示,他们在消费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无意识中放弃了这部分利益。也有部分顾客虽然意识到了,但因为携带不方便、觉得丢面子、找不到地方退瓶等,也不会将酒瓶带走。

  “算了,还不够麻烦的呢。”一名顾客说。多数被采访的市民表示,就算饭店让拿空酒瓶,他们也不会把酒瓶子带回家。“可以有个折中的办法。”一名顾客建议,店家可将回收啤酒瓶的钱“补贴”在收费筷子和餐巾纸上。

  空酒瓶已成为

  餐饮业“潜利润”

  上述快餐店老板透露,饭店不让顾客带走空瓶,是为了退瓶。据了解,白酒和红酒的空瓶没有单位回收,卖玻璃的话利润很低,所以顾客餐后要带走这类空瓶,店方一般不会反对。但啤酒瓶的回收价格相对较高,而且啤酒的销量也很大,所以顾客要带走啤酒瓶时,店家大都不愿意。

  另外,饭店在核定饭菜价格时,都是把空酒瓶回收费算作利润。

  在新世界商业街一家中档饭店里,根据老板提供的数据,笔者算了这样一笔账:这家饭店拥有10个包间、20个大堂餐桌,平均每天啤酒的销量大约在30箱,每箱9瓶,以每只空瓶0.3元钱计算,仅回收空瓶一项,饭店每月就有近2500元的进账。

  消协

  应归顾客所有

  就此问题,笔者咨询了淄博市消费者协会,一名工作人员说,顾客在饭店消费,酒瓶当然归顾客所有,顾客带走自己的空酒瓶,酒店无权干涉。顾客没有带走的空瓶,饭店可作为遗弃物自行处理,如果饭店要回收空酒瓶,不准顾客带走,应向顾客提前说明,在顾客要酒时就告知对方,饭店的酒价不包含空瓶子的费用。

  山东大众法律师事务所于泉律师告诉笔者,货物与其包装是一体的,酒与酒瓶在法律上讲是主物与从物的关系,从物应附属于主物,因此,顾客购买酒时,酒瓶应归顾客所有。

  你是否也遇到过类似情况,是否会怕麻烦而放弃自己的权益?你对“酒瓶问题”有何看法?欢迎拨打热线(0533)3585000,参与讨论。(A9)

  (实习生 丁琬芬 张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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