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食品安全监管 将实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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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15:56 云南日报 | |||||||||
记者日前从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实施更严格的目标责任考核和综合评价。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是直接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政府工作之一,省委、省政府极为重视。2004年2月,我省正式成立“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履行对全省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等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对重大事故进行查处的职责。当年9月,我省
为确保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深入持久地开展,目前,我省已做到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和措施“五到位”,并明确提出,实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目标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明年开始,每年年初由食品安全委员会与各州、市政府和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年中组织检查,年末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认真履行职能,工作成效显著的州、市政府和部门将给予奖励;职能履行不到位、食品安全状况差的州、市政府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并导致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监管责任等。马玉龙(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