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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 要当心这些花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00:53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王昭玮 实习生 雷蕾)“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很多游客都要选择外出旅游。为避免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西安市消协昨日发布了今年“十一”黄金周消费警示,用近年来接到的游客投诉案例提醒游客,出游时一定要先打好“预防针”,以免高兴而来败兴而归。

  选好旅行社 签好旅游合同

  案例:近日,余先生等十九位老人参加了一个昆明十日游旅游团。临上飞机时旅行社就改用了第二套行程方案,但事先未通知游客。旅途中,游客的吃、注游都大幅缩水,旅行社私自将合同中的住宿条件由星级宾馆降为旅社。

  警示:游客出游前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旅行社。出游时还要签订好旅游合同,明确吃、注行、游、购等各项内容安排、标准以及违约责任。

  莫入景点购物“圈套”

  案例:2005年3月5日,刘先生和朋友来到某旅游景点参观,导游称当日能免费抽签,还有法师解签。当刘先生兴致勃勃地抽完签后,女法师又要求刘先生购买一对麒麟“请功德”再解签。刘先生依言购买了一对2600元的麒麟,可法师却声称小的压不住邪。于是,刘先生又在女法师的哄骗下购买了一对9800元的大麒麟。在去机场的途中,刘先生才如梦初醒,投诉至消协才解决了此事。

  警示:游客出游时切莫轻信他人游说而改变计划。对他人极力推荐,对自己又是可买可不买的产品最好不买,避免商品价高质次。此外,在宗教圣地也不要轻信法师的“指点迷津”,小心商品借此促销。

  出游前购份保险保平安

  案例:2004年4月,陕西游客梁宇明等人与陕西中国旅行社签订了昆明六日游的组团合同。旅游途中,梁宇明等23名游客所乘坐的旅游车与一辆拉石料的东风货车相撞,车内游客、司机、导游等21人全部受伤,一名女游客当嘲飞”出10米死亡。梁宇明也在五天后伤势过重死亡。可一个月后,原本还是陕中旅的门头却挂上了港中旅国际西安分公司的牌子。至此,两个旅行社之间互相扯皮,谁都不愿意首先担负责任。

  警示:黄金周人流拥挤,难免有道路交通安全、个人意外伤害等方面事故发生的可能,游客出行前最好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增强抗风险的能力。

  此外,游客旅途中一定要保留好维权凭证,因为合同、发票、行程计划等都是重要证据,一旦发生纠纷,这些将成为有力的索赔凭证。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时,消费者应及时向消协、旅游等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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