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纠集同乡砍断老板四肢 疑因讨薪未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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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01:13 信息时报 | |||||||||
毛织厂老板李玉成认为,欧阳平江可能是因为怀疑工厂不准其辞职是为了拖欠工资,所以才对他们夫妇痛下杀手 今年9月16日,同样的悲剧又在东莞常平一家毛织厂内上演:一名同样普通的农民工疑因讨薪未果,竟邀上七八个同乡手持菜刀狂砍老板和老板娘。目前,常平金美派出所正对此案进行侦查。 毛织厂清晨血案 老板四肢被砍,老板娘手脚遭剁
9月16日清晨,常平某毛织厂老板李玉成(化名)还在睡梦之中,一把菜刀就猛地砍在他的身上。当他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躺在常平医院的病床上,手脚全打上厚厚的石膏,上面缠着一层又一层的绷带。医生告诉李玉成,他身上有23条筋被砍断,四肢全部骨折。与此同时,李玉成的妻子周晓梅(化名)也未能躲过血光之灾。凶残的歹徒持刀猛砍她的左手左脚,伤口深至见骨。 周晓梅说,当时天色已亮,借着从屋外射进来的光线,她发现歹徒中的一人竟是他们工厂的工人——欧阳平江(化名)。 目击——工人纠集同伙行凶 该毛织厂的一些工人目击了整个事发过程。一何姓工人表示,他们7时就要上班,所以早上6点多的时候,一些员工已经起床。当天早上6时10分,她在工厂大门旁洗被子。大约5分钟后,在外住宿的欧阳平江拍门,她马上叫醒老板娘周晓梅。周晓梅和欧阳平江说了一句话后,就返身回房睡觉。而欧阳平江则到车间取了一个插座后又离开工厂。 另一名周姓工人则称,事隔不到几分钟,欧阳平江再次返回,身后还跟着六七个人。周某称,这些人进厂后便厉声警告周围的工人:“不关你们的事,闪开。”说完这句话后,他们就分成两批,4人守住工厂大门,另有三四人则掏出藏在身上的菜刀、铁棍等物冲进老板的卧室,对老板和老板娘猛砍猛打。随后,这些人迅速地从工厂大门逃跑,整个砍打过程不到10分钟。 据了解,该毛织厂的女工住在二楼,而男工则住在工厂前方的一个出租屋里。李玉成和周晓梅在工厂车间用木板围了个卧室。当住在二楼的工人听到哭喊声跑下来时,伤人的歹徒早已逃逸,李玉成和周晓梅则满身是血躺在卧室里。 周晓梅告诉记者,凶手进来砍人时,她是清醒的。当卧室的门被一脚踹开的时候,她就下意识地大喊:“别砍,别砍,你们要钱都给你们,都给你们。”并把钱包、手机通通抛给这些不速之客。但他们并不理会周晓梅的呼喊,反而一把将她从卧室里拉了出来,用铁棍猛击其背部。而另外一人则拿着菜刀,发疯似地向其丈夫身上猛砍。 工友——行凶工人老实厚道 欧阳平江凶残无比地将老板老板娘砍倒在血泊中,他挥刀时的残酷令周晓梅现在还觉得恐惧。而在工友眼里,欧阳平江就是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对于这一点,李玉成和周晓梅都表示认同。一位冯姓工友甚至说:“如果不是有人亲眼看见他砍人,打死我都不相信这是欧阳平江干的。” 欧阳平江逃逸后,记者曾在其出租屋内发现一张写有亲友电话号码的纸。为了解事件真相,记者逐一拨打这些电话号码。但接电话者有的先是表示认识欧阳平江,当记者说明原委后又改口说不认识,有的就直接否认认识此人。 据了解,这家毛织厂规模较小,工人最多时不超过19人,老板和工人之间的关系一向比较融洽。周晓梅表示,正因如此,他们招收工人的标准并不严格。欧阳平江进厂的时候,他们既没有看过他的身份证,也没有问过他的家庭情况,只知道他是湖南永安人。 记者实地调查 老板:砍人动机疑为工资纠纷 9月20日中午,记者来到事发现场。在李玉成夫妇用木板围成的卧室里,一张床就占据了全部的空间。凶手行凶时,二人毫无躲闪的余地。在床垫上,记者发现还有大片血迹未曾清理。 该厂工人龙某表示,欧阳平江今年4月进入该厂工作,后来又介绍其妻子进厂做工。两人在外租房子,不和工友住在一处,所以对其了解不深。 而老板李玉成则称,欧阳平江做出这样的举动,可能是怀疑厂里不给他发工资。李玉成告诉记者,9月13日,欧阳平江以妻子生病为由请假回家,工厂准他们放6天假。为了赶工,工厂又招收新的工人,占用了欧阳平江的机位。但在9月15日,他发现欧阳平江并没有回家,于是便找到欧阳平江,让其回厂上班。但欧阳平江以机位被占为由拒绝上班,并向他提出马上辞职。李玉成没有马上答应,并表示现在接的订单较多,工期紧,让欧阳平江赶完工后再辞职,欧阳平江再次拒绝。李玉成回忆说,当时他就批评了欧阳平江几句,但语气并不太重。李玉成觉得欧阳平江可能是因为怀疑工厂不准其辞职是为了拖欠工资,所以才对他们夫妇痛下杀手。 常平金美派出所一民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目前还在侦查中,不方便透露更多的情况。 律师说法 民工讨薪应以法律为据 虽然李玉成的案子还在侦察当中,具体真相如何还不能一锤定音。但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认为,工人维权必须以法律为据。 陈律师认为,从维护民工自身的利益来说,采用非法的甚至损害对方身体健康的手段去讨薪是错误的。 陈律师进一步解释说,在合法渠道下,讨薪的成本无非是花费心力以及金钱,而采用犯罪手段讨薪付出的是违法成本,严重的甚至要付出自己的生命,如王斌余一案。陈律师认为,法律是社会整体得以安定发展的秩序规则,破坏了法律,也就等于破坏了社会的生存法则,无论讨薪者受了多大的委屈,有着多大的愤怒,都必须要承担破坏社会生存法则的责任。具体到此案,陈律师认为,如警方调查证实欧阳平江确实是为讨薪伤人,那他就必须付出代价。本版文、图 时报记者 王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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