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速去核签报到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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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01:33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昨日,省人事厅对外发布公告,要求大中专毕业生按规定到相关地点办理《报到证》核签手续,之后凭已核签的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转递,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 据悉,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党群机关工作人员的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核签手续,须提供: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录用通知书》原件及
本科、博士、硕士学历毕业生、省外“211工程”本科学历毕业生,可在工作日内即时办理《报到证》核签手续,专科及专科以下学历毕业生则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广大毕业生如果有疑问,可前往省人事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层)咨询,或致电0591-87540939、87674885、87622361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