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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抚养诉请得不到法律支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04:35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讯(向明记者余义勇)一名学习成绩优秀的在校高中生,因生父未给付抚养费,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其父一次性给付高中、大学直至硕士、博士的学习生活等费用20万元。日前,崇州市法院对这起奇特的抚养纠纷案件作出宣判。

  今年刚满18岁的龚力是崇州市一所重点中学的高二学生。三年前,小龚的父母因感情不合离婚,小龚由父亲负责抚养。今年5月,小龚与父亲发生纠纷后,父亲便不再承担抚养责任
。断了生活来源,小龚陷入困境,正常的生活和学习也受到影响。无奈之下,他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决其父亲一次性给付他高中以及今后大学和攻读硕士、博士阶段的生活、学习等费用20万元。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小龚父亲借口小龚与其发生纠纷为由,拒绝履行抚养义务,侵害了小龚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小龚尚在学校读书没有生活来源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当地居民生活标准,法庭判决龚父每月给付生活费400元外,凭学校正式收据承担其子的学杂费用,直至高中毕业时止。至于小龚今后能否考上大学,进而进入硕士、博士的学习阶段,属于不确定范畴,因此要求其父一次性给付20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宣判后,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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