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抓“粉哥”趁机抢劫遭重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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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04:56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一个曾经因贩毒被判刑的刑释人员,出狱不到两月又冒充警察抓“粉哥”。日前,渝中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对其判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5000元。 刘镇澜在2003年4月因贩毒被判刑8个月。刑满释放两个月不到,他就同兄弟伙策划了一起抢劫案:刘和一个兄弟伙冒充警察,另一兄弟伙陈某充当吸毒人员。分工后,他们在同年11月6日晚上展开“抓捕行动”。
当晚8时20分,陈找到熟人王某,告之借他的碟片看完了,喊他随同去取,王当即前往。当他们走到渝中区枇杷山正街附近一小巷时,等候多时的刘和另一兄弟伙上前将陈、王拦住,并称自己是警察,怀疑陈、王等人是吸毒人员,同时还拿出买来的手铐将二人铐了起来。 随后,他们搜走了王身上的500元现金和一部康佳手机。临走时,刘甩了一句“我们是南纪门水上派出所的警察。”事发后,王到水上派出所询问,派出所却告知根本没有此事,王这才知道自己被抢。警方遂立案抓捕犯罪嫌疑人。 冒充警察的刘镇澜在事发不久,因为吸毒被家人送到山东戒毒,戒毒后就一直在山东打工。因警方一直未抓到刘,刘成为警方网上通缉的逃犯。后来因为同案人供出了此事,警方才在今年4月将其抓获归案。 此案主审法官胡振宇称,因刘冒充警察抢劫,加上刑释不到两月再次犯罪属累犯,为此受到重判。 (记者 罗 彬)网络编辑: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