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法院:烟贩非法经营七年多换来一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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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06:4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近日,广水市法院对非法经营卷烟7年多的陈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9503元。这是该市对非法经营卷烟者首次处以刑罚。 从1998年4月至2002年6月,陈某在无烟草专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卷烟4.3万多元。在两次受到行政处罚后,至2005年4月,陈又非法经营卷烟达4.7万多元,严重扰乱广水烟草市场秩序。陈某每次带几十条卷烟贩卖到广水及周边地区,采劝蚂蚁搬家”的作案方式
为了维护烟草制品管理秩序,提高震慑力,广水市法院决定首次对非法经营卷烟者处以刑罚,并作出上述判决。(刘峰梅应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