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广水市法院:烟贩非法经营七年多换来一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06:4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近日,广水市法院对非法经营卷烟7年多的陈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9503元。这是该市对非法经营卷烟者首次处以刑罚。

  从1998年4月至2002年6月,陈某在无烟草专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卷烟4.3万多元。在两次受到行政处罚后,至2005年4月,陈又非法经营卷烟达4.7万多元,严重扰乱广水烟草市场秩序。陈某每次带几十条卷烟贩卖到广水及周边地区,采劝蚂蚁搬家”的作案方式
以逃避检查(楚天都市报曾作报道)。

  为了维护烟草制品管理秩序,提高震慑力,广水市法院决定首次对非法经营卷烟者处以刑罚,并作出上述判决。(刘峰梅应华)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