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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一批法官落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0:28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9月22日,阜阳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该市法院系统内9起典型的违法违纪案件。

  副院长带头违法

  该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朱某,自1997年7月至今年2月,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其妻陈某,32次收受18人钱物,共计23.22万元。陈某在阜阳县公安局工作
期间,负责枪支弹药管理工作。1993年,她在调离原单位时,违反规定将自己保管的4盒140发“七七”式手枪子弹带回家存放。去年底,陈某将子弹全部交给朱某,让其交到市中级法院,但朱某在将子弹带至单位后,却私自存放于自己的办公室内直至案发。今年7月7日,该市纪委经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朱某开除党籍处分,没收全部非法所得。鉴于朱某涉嫌犯罪,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执行庭长私吞执行款

  该市中级法院原审判员、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王某,自1994年下半年至今年1月,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共62次收受32人钱物,共计50.535万元。2003年7至8月,王某利用原颍东区造纸厂厂长刘某到其办公室申诉案情之机,以其侄女做煤炭生意急需流动资金为由,让刘某帮忙弄钱,并最终从被法院查封的颍东区造纸厂资产中“套”出69.4万元。早在1999年3月,该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在执行中国石化济南炼油厂起诉阜阳市石油公司拖欠购石油货款案时,王某便将自己经手收取的该市石油公司1万元执行费占为己有。3年后,他又故伎重演,在帮助颍西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周某向安徽亨碧物业有限公司催要到所欠工程款2万元后,王某再次将此款占为己有。此外,王某对家中的大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今年7月7日,该市纪委经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王某开除党籍处分;并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鉴于王某涉嫌犯罪,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书记员生财有术该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原书记员卜某,自1998年10月至2003年8月,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共12次收受8人钱物,共计8.23万元。1999年11月,卜某在收取案件执行费1万元后,又用收据和现金支票存根的复印件,再次在自己管理的执行费账目中列支1万元。同年1月,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将代管的34万余元支付给上海市八一暖通设备总厂,该厂委托代理人李某在收到其中30万元后,给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写了张收到34万余元的收条,另4.9万余元赞助给了市中级法院。后经执行庭原庭长王某签批,卜某个人分得2500元。今年7月7日,该市纪委经研究决定,给予卜某开除党籍处分;没收其非法所得9.48万元。鉴于卜某涉嫌犯罪,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些法官也不干净

  该市中级法院原审判员、经济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陈某,自1992年上半年至今年春节,利用职务之便,42次收受27人财物,合计人民币45.185万元、美元2000元及电脑一台。该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陈某开除党籍处分,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鉴于陈某涉嫌犯罪,同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该市中级法院原审判员、经济审判第二庭庭长董某,自1999年3月至今年春节,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其妻陈某46次收受33人钱物,共计28.118万元。经今年7月7日该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董某开除党籍处分;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鉴于董某涉嫌犯罪,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阜南县法院原院长谢某,自2001年6月至今年2月,利用其担任过界首市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之便,共18次收受16人钱款,共计29.35万元。经该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谢某开除党籍处分;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鉴于谢某涉嫌犯罪,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该市中级法院经济审判第二庭原助理审判员王某,自1998年10月至今年春节,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共17次收受14人钱物,合计10.87万元。经该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某开除党籍处分;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鉴于王某涉嫌犯罪,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该市中级法院原审判员、经济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薛某,自1998年12月至2000年7月,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公款24万元。此外,自1997年夏至2004年,薛某还27次索要或收受他人现金43.284万元。经今年7月7日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薛某开除党籍处分;没收其非法所得61.284万元。鉴于薛某涉嫌犯罪,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太和县法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巩某,自1997年10月至今年4月,通过提拔调整干部、在办理案件中打招呼等手段,以及利用逢年过节、家人生病和儿子上学等机会,收受本院职工、案件当事人和他人钱款60人次计53.75万元。经今年8月19日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巩某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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