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兄弟私刻公章倒卖香烟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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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0:33 南京报业网 | |||||||||
私刻公章将已经撤销的烟草经营部变更为烟草贸易中心继续从事烟草经营。 近日,笔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曾在南京卷烟销售市场上小有名气的嵇道松和嵇道树兄弟,因涉嫌非法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处。8月23日,检察机关以非法经营罪对嵇道松和嵇道树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此案将开庭审理。
经司法机关依法查明,1994年2月,为开发培育南京卷烟市场,促进地产香烟的销售,南京市烟草分公司成立了第八经营部,由嵇道树担任法定代表人,嵇道松则具体负责经营。 1995年3月,南京市烟草专卖局决定撤销第八经营部,要求其停止卷烟经营活动,并封存了该经营部的公章、合同章等。 可嵇道松、嵇道树非但没有执行该决定,反而在没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私刻了“南京市烟草分公司第八经营部”的相关印章,并于1997年4月将“南京市烟草分公司第八经营部”变更为“南京新外滩烟草贸易中心”,继续从事烟草经营。 1996年8月27日,嵇道松在明知自己没有烟草批发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然与某卷烟厂签订了香烟经销协议,并先后从该卷烟厂购进了价值人民币1800多万元人民币的香烟进行非法销售。 2003年5月,南京新外滩烟草贸易中心因欠款被湖北省咸宁卷烟厂诉至法院,并败诉。法院以南京烟草分公司系新外滩烟草贸易中心的上级单位为由,强行从南京烟草分公司执行了270余万元人民币。这起无端受损的事件,引起了南京烟草分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执法部门报案。 去年5月27日,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嵇道松和嵇道树进行监视居住。今年2月6日,两人被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捕。 (编辑 涵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