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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营“的哥”被打不算工伤?证据是关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0:33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记者 谈欣

  【金陵晚报法援热线13073491827报道】开着“公车公营”的出租车,“的哥”金先生被乘客打伤了,令他感到意外的是,本以为能申请工伤报销几百元医疗费,可是麻烦出现了。

  9月17日晚9点多,金先生从所属出租车公司参加完治安学习,上路后不久就在下关家乐福超市门口带到客人。一男一女两名20多岁的乘客,到了唐山路后又要到中央门。其间,男青年问他:认不认识中央门。金先生回答:开出租的中央门怎么不认识。没想这句回答却给金先生招来了祸事。

  到了小市一小吃店门口,两名乘客下了车,让金先生下车拿钱。金先生心里咯噔了一下,但看看周围很多人,于是便下了车。

  不想,他刚接过22元车钱,男青年就一拳打了过来,正中鼻梁……金先生还了几下手,旁边又冲过来两人,把他摁在地上一顿暴打。由于后脑被铁椅子狠狠砸了一下,他当场昏了过去。

  十多分钟后,满脸鲜血的金先生醒了过来,拨打了110,而打人者早跑了。

  经医院检查,金先生鼻子软骨受伤、前额破裂、后脑皮下血肿,当晚花了几百元医疗费。因为开的是“公车公营”的出租车,出事后金先生给公司打电话,一方面请假,另外提出能不能算工伤,医疗费能不能“报销”。然而,事情拖到现在还没解决。

  公司说法昨日下午,金先生所在出租车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了该事件。据介绍,为了安抚金先生,公司帮他调了班,让他在家安心养病,还送去了营养品。随后,公司又去公安部门了解情况,并在民警的带领下到事发现场做了调查,但问了十多个附近的摊点,一点线索也没有。

  公司已经给职工交了“五险四金”,但凶手抓不到,其他方面也没线索,只有金先生一人的说法,是不是工伤劳动部门表示不好定。如果抓到人证实金先生的说法,医疗费可向打人者索赔,误工费公司都会考虑解决。万一抓不到人,金先生有什么想法,养好病上班后也可以沟通解决。

  劳动部门对于此事,南京市劳动局工伤保险处负责人表示,目前无法认定是否算工伤。在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发生意外的属于工伤范畴。但此案中,缺乏充分的证据证明事件起因及过程。只有等公安部门出具事件认定,劳动部门才能认定。

  (编辑 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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