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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前上海工商部门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近万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2:5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上海9月27日消息(记者杨静 实习记者鲁艳)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市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国庆期间规范有序的广告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利益,国庆节前夕,上海市工商部门在上海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对印刷品广告的专项执法检查,共集中检查医院、美容院、房产中介门店、大卖场等各类场所2324户;重点检查了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房地产广告的宣传单等各类印刷品广告2684条次;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广告66条次,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近万份。

  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的印刷品广告主要表现为:

  一是保健食品印刷品广告中,使用消费者和电影明星、节目主持人等社会公众人物的名义和形象证明产品功效、性能、效果等。如原点牌丽姿胶囊在其印刷品广告中,大量使用消费者和社会公众人物的形象对产品的效果作证明,并用“只需一个周期30天,香港丽姿能减去5-15斤,其中更有人减去35斤之多”等广告用语,并涉嫌对产品的产地、生产者和效果进行误导宣传。

  二是药品印刷品广告中,有些处方药广告以科普系列丛书的形式变相宣传产品的功能和效果,故意规避国家禁止处方药在大众媒介作广告宣传的法律规定。如:绿谷集团“双灵固本散”处方药品,在中山医院等医院附近设立的门店内,摆放了大量治疗各种癌症的科普丛书,该丛书在宣传科普知识的同时,对“双灵固本散”的功能和效果进行宣传,并大量使用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对产品的效果作证明,涉嫌对消费者误导和欺骗。

  三是美容服务印刷品广告中,对美容服务的效果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如伊人坊玲珑玉肤会馆在广告中宣传“祛斑、除皱等美容服务治疗效果达90%;物理瘦身一疗程体重可瘦4-10公斤”等内容,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上海市工商部门将予以依法查处,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印刷品广告的查处力度。同时,上海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对大众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力度,一些不法广告主把目光盯上了成本低、相对比较隐蔽的印刷品广告,发布形式也不断翻新花样,由最初的散页、单片、宣传册,发展到模仿报纸和购买正式书刊号刊印书籍读物等形式进行散发和宣传,传播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希望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受虚假违法印刷品广告的误导和影响,一旦发现虚假违法广告,及时向上海市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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