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1-8月两天一起房产造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5:50 扬子晚报

本报讯随着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繁荣,今年上半年南京持续出现了假房产证、假身份证、假公证书、假委托书、假当事人案件。尤其是45月份进入高发期,到8月份制假案共计100起,达到了两天一起。

 就最近发生的案件来看,大多是利用制作的假房产证,以购房贷款或抵押贷款的方式,取得银行贷款或个人借款,且数额均不少。因此,房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和金融部门提高警惕
,贷款人和银行在办理抵押贷款前,最好查询房产档案,查实其真实合法性,以免出现法律风险。(马祚波)

近期房产制假案特点及主要表现
特点现象
亲朋好友之间利用信任关系进行欺骗活动 如利用与产权人的亲友关系骗取委托,或骗取产权人的身份证等,前来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骗取登记。还有子女骗取或窃取父母的产权证、身份证,办理过户手续,或找人冒名顶替亲友,办理转让手续。
家庭矛盾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制假

 如产权人已死亡,某一子女为达独占财产的目的,隐瞒产权人死亡的情况,办理假公证,以死亡父母名义办理房产赠与手续。还有家庭有财产纠纷,当事人为取得房产,使用伪造的产权证或身份证。或用假产权证偷偷换取产权人的真房产证,办理过户。

虚构交易事实、骗取抵押贷款

 如夫妻之间进行房地产买卖,以此办理抵押贷款。或骗取父母产权证,将其过户到自己名下,并同时将房产办理抵押贷款。或隐瞒共有人办理房产抵押。或者房产已办理过抵押,隐瞒房产已抵押的事实,再使用伪造的产权证,将其房产再次抵押骗取贷款或借款。

 这类案件多是在产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假冒当事人、产权人,把家里仅有的一套住房,利用假买卖的方式骗取银行贷款。

为躲避债务纠纷使用假证

 如年底年初,由于市场资金普遍紧缩,债权、债务纠纷时有发生,因此以假产权证借款担保的情况较为多见。债务人为了拖延还债,使用假产权证,并以之抵给债权人,骗取债权人的信任和钱财。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