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废电杆砸死中学生 供电局判赔1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5:59 扬子晚报

  本报讯一根废弃的电线杆年久失修突然断裂,将一名中学生砸死。这名中学生的父母索赔无门,无奈将某供电局告上法庭。昨日,睢宁县法院判决被告某供电局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计12万元,案件受理费2800元由某供电局负担。

  2005年农历正月十四日中午,某中学学生林朋(化名)放学后与几个同学在学校院外玩耍,突然该处一电线杆断裂倒地,砸在林朋身上,后林朋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林朋的父母
因索赔未果,提起诉讼。庭审查明,该电线杆是在1982年左右,梅某为在街道边电焊,向某供电局下属的某供电所申请开户用电,由供电所派员用其所自制的电线杆架设并通电。后梅某于1988年左右去世,该电线杆一直由某供电所管理使用,先后用该电线杆为别人供电并收取费用。2002年以后,该电线杆不再供电,但供电所并没有将该电线杆拆除,而是任由废弃的电线杆留置原地,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故法院认为,被告某供电局应承担赔偿责任。(余薛庆英杰梁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