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明城市 两部门携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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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昨天上午,从城管执法公安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公安部门对城管行政执法活动中妨害公务的行为将“不得作为民事纠纷进行处理”,从而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的公安保障力度。 市行政执法局在我市的创建过程中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但是在管理中,有关人员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或者煽动群众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屡有发生。去年2月份
与会的市公安局副局长张继烈表示,对各类暴力抗法等妨害公务的违法犯罪活动,各级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凡是发生此类案件,根据国务院2002年17号文件精神,今后都要根据违法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处理,“不得作为民事纠纷进行处理”。 周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