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信用卡被透支 持卡人赔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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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0:41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 通讯员梁晓)王先生的信用卡丢失后,被他人透支1万多元。昨天记者获悉,大兴法院一审判决,王先生将透支款赔偿给银行。 2003年12月,王先生在建行北京分行办理了龙卡贷记卡一张。2004年2月8日晚,王先生在外就餐期间钱包被窃,龙卡贷记卡丢失。王先生电话申请办理挂失手续,建行北京分行于同年2月8日19时为其办理了挂失手续。但在正式挂失手续办理前,该
近日,建行北京分行将王先生诉至法院,认为王先生在信用卡透支后经银行多次催要,却拒绝还款,要求其支付截至2005年3月9日的本金、利息及滞纳金共计12541.26元。审理过程中,建行北京分行出具了龙卡贷记卡章程、银行对账单、透支记录等证据。王先生则认为,卡被人偷走后他立即办理了挂失手续,只有等公安机关破案后,再解决还款问题。 大兴法院经审理认为,龙卡贷记卡系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后还款的信用卡,王先生应在信用额度内消费。其卡丢失后被透支,王先生未能提供发现丢失后即告知银行进行挂失的充分证据。故作出王先生赔偿银行透支本金、利息及滞纳金共计12541.26元的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