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指导员用狱霸管理 15岁学生惨遭殴打死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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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2:38 新京报 | |||||||||
据新华社南昌9月27日电(记者 胡锦武)违反公安部有关规定,江西景德镇第二看守所原指导员彭泽应利用在押人员“管”在押人员,导致15岁的在押人员曹某被殴打致死。近日,景德镇市昌江区法院,一审判处彭泽应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2004年9月,景德镇市第六中学15岁学生曹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送往景德镇市第二看守所看押。11月4日晚8时40分,曹某负责扫地,同监室在押人员黄剑以卫生打扫不干净
法院查明,彭泽应严重违反公安部有关规定,擅自指定和安排在押人员管理其他在押人员,并向在押人员家属索贿,根据送钱金额多少,将同室在押人员分档次对待,致使部分监号内“牢头狱霸”现象严重,导致曹某被同监室人员殴打致死的严重后果。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