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事局加强水上安全监督杜绝船舶“带病”出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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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3:36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郑英通讯员李颖)昨日,深圳海事局组成督察组,分赴东西部港区,对海上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杜绝船舶“带脖出航,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昨日上午,督察组首先前往蛇口水域进行检查。记者随行了解到,在西部进出港船舶比较繁忙的蛇口客运站码头,进出港旅客秩序良好,没有发生拥挤现象。蛇口海事处负责
大亚湾海事处针对休闲船舶安全问题对辖区内海上旅游公司的船舶、船员和海上旅游观光设备设施的船舶进行了安全检查。并对海上旅游公司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旅游休闲船舶一定要在核定载客范围内载客,严禁超员载客;二是遇有海上起风等不良海况时,禁止船舶出海,更不能违规出海载客;三是旅游休闲船舶应配备有足够的救生衣等安全救助设备,并且保证救生设备有效无损;四是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报告船舶动态。 据悉,在国庆期间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将发挥24小时不间断监控功能,及时向进出港船舶提供助航、预警和气象咨询服务。海事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节日期间如发生强热带气旋等天气突变情况,深圳海事局将会以海上航行传呼频道、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有关船舶和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