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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3:52 深圳特区报

  让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谈深圳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本报记者郑向鹏通讯员张红喜

  为争取在深圳早日实现联合国提出的“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这一崇高目标,自1988年6月制定实施我国第一个地区性房改方案——《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以来,深圳市的房改工作者和住房建设部门一直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而不断地探索实践着。

  今天,在第20个世界人居日即将到来之际,凝聚着深圳广大房改工作者的心血、汗水和智慧结晶的大型出版物——《深圳房改全记录》正式出版发行。该书以宏大的叙事结构和卷帙浩繁的篇幅详细记载了深圳房改17年所走过的艰辛而又辉煌的发展历程。

  为进一步深入了解深圳17年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记者昨天采访了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房改处处长刘新云。

  记者: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深圳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就已开始尝试住房分配制度的货币化改革,应该说这是相当不容易的。请问当初的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刘新云:的确不容易!我们通常把这一阶段的房改工作称之为“挑战旧体制的破冰时期”,时间跨度是1981年至1987年。这期间,深圳房改工作者以“敢为天下先”的开拓精神开始积极反思传统的福利型低租金住房体制,并逐步清醒地认识到这一体制的严重弊端以及改革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1981年,深圳市房改探索的先行者—蛇口工业区,以“第一个吃螃蟹”的勇气开始了房改工作的“破冰”之旅。他们在进行工资制度改革时就考虑到住房的因素,率先在全国拉开了房改工作的序幕。1984年12月蛇口工业区制订了《蛇口工业区职工住房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迈出了住房制度改革的第一步。他们提出职工以本体造价的优惠价购买住房,使职工拥有自己的房产,同时明确提出“购房的业主权益保证”。1985年2月5日,《深圳经济特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宅商品化试行办法》(草案)出台,该办法明确规定了深圳促进住宅商品化的目标并保护个人产权。这些事实表明,深圳市的住房制度改革从20世纪80年代初就已经走上了探索之路,开始尝试从福利型住房向货币化、商品化住房转变。

  记者:许多业内人士都说,1988年至1998年是深圳房改最艰辛、压力最大、业绩最辉煌的时期,请问这一阶段的深圳房改工作究竟是如何开展的?

  刘新云:主要是以翔实、严谨的科学论证,提出了影响深远的《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这一时期,在老一辈房改工作领导的求真务实、大胆创新、力推改革的精神和勇气的激励鼓舞下,深圳房改工作者凝聚智慧、挥洒汗水、大规模地开展特区住房抽样调查,收集了14万多个数据,测算了5000多个数据,并在此基础上经测算论证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九项配套细则。

  深圳房改方案的制定充分体现了深圳房改工作者深入调研、求真务实的作风,以及敢于坚持真理、不畏艰难的精神。方案的制定过程是深入调研、艰苦探索和科学测算论证的过程,同时也是广泛听取意见、不断修改的“精雕细刻”的过程。这期间,深圳房改工作者敢于承受风险和压力,顶住当时普遍出现的“房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舆论压力,始终坚持用数据说话,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敢于实践,开拓创新,以商品化为基本取向,大胆突破传统体制的束缚。

  1988年6月10日,《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出台,这标志着深圳房改工作从前期探索阶段转入全面实施阶段,这在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历史中无疑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该方案是以邓小平的房改思想为指针,并基于广泛调研和经过精确的测算论证而出台的,其基本目标是“实现住房商品化”,并明确提出产权问题,基本思路与做法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补贴提租、鼓励买房、建立基金、执行新房新政策以及倡导住宅区管理的社会化、企业化和分四步实现商品化等。同时作为我国第一个地方性房改方案,特别是以其“以售为主,鼓励职工买房”、“提租补贴出售”、“现金实转”等超前观点和做法,事实上对全国房改工作发挥了积极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期间的深圳房改工作确实走在了全国许多城市的前列。

  在此阶段,深圳房改工作的一些前瞻性做法包括:(一)加强安居房建设,构建住房保障体系。1989年7月,深圳市政府批准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屋发展纲要》的主导思想就是建立后来被概括为“双轨三类多价制”的住房供求和保障体系;(二)建立住房基金。深圳“以卖为主”的房改方案的一个基本思想就是通过卖房来筹措建立住房基金,实现住房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三)住房分配社会化。深圳房改工作者在20世纪90年代初提出了住房分配社会化问题,并草拟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化住房暂行规定》,实行住房“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共同负担住房建设;(四)住房小型化。《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特区是一个正在发展的新兴城市,职工的收入水平还有限。因此,职工的居住水平要与城市的经济发展相适应。改革后的一定时期内,新建住房要坚持小型、合理、实用、多类型的原则,严格控制大面积、高装饰的住房建设。”

  另外,深圳房改工作者在此阶段还积极探索,研究提出了深圳市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设想和方案,研究制定了《深圳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实施方案》。

  这一时期的房改工作表明,“深圳房改真正是制度上的改革”,对于全国房改工作来说,“深圳房改是‘摸到了一块石头’”,“深圳房改是一块石头”,“是一块了解水深水浅的石头,也可能指示方向的石头。”

  因此,我们可以说,1988-1998年是《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成功实施的十年,是深圳推进住房商品化取得卓越成就的十年,也是深圳房改工作在全国赢得声誉的十年。

  记者:深圳房改工作者在成功实施十年住房制度改革后,房改在全国已开始步入全面建立新体制的关键阶段,请问面对这一新形势,深圳是如何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

  刘新云:1999年至2001年,从全国角度来讲,住房制度改革也已取得了重大突破,从深圳角度来讲,主要是进一步探索和推进深圳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住房制度改革,突出贡献是解除了安居房的产权约束,使业主拥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房屋产权。

  1999年10月20日,《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出台,并于2000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它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社会化和商品化进程,解除安居房产权约束。该规定适应了这一时期深圳市住房制度改革和加快住宅建设的需要,其重要意义在于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进住房分配由福利制向商品化的转变,推动房改价格由准成本房价、全成本房价向全成本微利价、社会微利价过渡,并解除产权约束,使职工购买的安居房拥有全部产权,真正体现了住房商品化的特征,加快了住房产权私有化的步伐,实现了完全意义上的“居者有其屋”。另外,这也进一步活跃了深圳房地产三级市场,促进了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的协调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为保证《深圳市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的贯彻实施,深圳房改办建立了全市房改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这项最基础性的工作,使深圳市房改工作向信息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方向迈上了新的台阶。另外,随着房改工作的不断深入,深圳房改工作者高度关注住房保障这一关系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问题,多次组织研讨会和进行专项研究,不断完善有关政策规定。

  记者:研究和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特别是研究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深圳房改现阶段的重要工作,请问这一阶段的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刘新云:从2002年到现在,是深圳房改的承前启后和创新发展时期。这一阶段房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为此,深圳市政府制定发布了《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的目标是构建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配套,与广大职工利益相一致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形成以市场配置为主导的住房供应体系。这标志着深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分配基本实现完全的货币化,住房消费市场主导的时代已经到来。同时,按照这项方案的规定,深圳加强了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将原来主要由单位向职工提供住房保障的方式转向了由社会提供住房保障的方式。通过以上两方面的工作,深圳逐步形成了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形成了以市场配置为主导的住房供应体系。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在这一时期还开展了暂住人员的住房问题研究,探索如何解决暂住人员的住房问题,将住房保障的覆盖面适当地扩大到部分暂住人员。2005年1月,深圳市房改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承担的国家建设部甲级科研项目《城市暂住人员住房问题研究》顺利通过国家建设部评审,并获得较高的评价。这标志着深圳在较好地解决户籍人口的住房问题后,已从全社会的视角考虑包括暂住人口在内的住房保障问题。目前,深圳市房改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正在该课题的研究成果上,研究探索改善我市暂住人员住房条件的政策方案。

  记者:最后,请总结一下深圳17年房改工作的主要成就和经验,并就下一阶段的深圳房改工作谈一些设想。

  刘新云:深圳的房改事业已经行进了17年,通过这17年的房改工作,深圳市建立了新的住房体制,树立了新的住房消费观念,完善了住房保障体系,有力地推动了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业的发展。

  深圳17年房改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值得我们每一个房改工作者自豪,同时有着17年历史的深圳房改工作还面临着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的问题。作为经济体制改革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也将不断深入地进行下去。从这个意义上讲,深圳房改工作还远没有结束!

  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深圳要继续担当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体制创新的试验田,每一个深圳房改工作者还要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继续在努力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住房制度的总要求下,做出新的探索和努力,不断改革和完善深圳市住房体制,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为深圳居民创造更好的居住条件,为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贡献出房改工作者的智慧和力量,朝着最终实现“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这一崇高目标的方向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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