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签字火化一边数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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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4:1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21日中午,本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在江油市九岭乡粉石村家中的张远华妻子袁诗群和当时也在矿上打工并参与善后处理的李耀华。下午3点,在路边一茶馆里,袁诗群和李耀华谈起了当时的善后情况。 袁诗群告诉记者,张远华出事后,袁诗群找到村支书及江油市法律援助中心刘辉律师,一行6人赶往山西,被矿上接待人员安排在相邻的怀仁县旅店内。“我们哪都不能去,只
第二天,矿上来了5个人,刘辉等人代表家属展开谈判。当天谈到赔偿8万元,后经过律师努力,矿方又追加了1万元交通费。但矿方表示,要等把张远华尸体火化了才能拿到钱。随后,一行人在矿方安排下坐了4个小时车程,在内蒙境内一个火葬场内把尸体火化了。“那是像做生意一样,一边在‘同意火化’单上签字,一边给你数钱。”次日,一行人从大同登上了回川的火车。 记者希望找一张张远华生前照片时,袁诗群十分紧张地说:“怕不是要登报哦?在解决的时候,人家矿上就不准我们曝光,得不得整我们哦?” 方水乡距离九岭乡不远,在村民小组长王方有带领下,记者找到了曾家。70岁的曾父同62岁的老伴独自耕种4亩多地,曾太月夫妻俩早在1995年就出外打工了。曾太月出事后,远在浙江打工的妹妹曾树碧等赶到山西料理了曾太月的后事。 “唉……我那娃,出去好好的,回来就是一盒骨灰了。”曾父告诉记者,听说出事时曾太月见有人倒了,他还把人家背起跑,结果自己也倒了。老人告诉记者,骨灰被送回来后,下葬在房后山坡上。老人带记者到了坟前。这是一座新坟。墓碑中间刻着“曾太月之墓”,两边刻着“舍己救人入九泉,丰功伟绩传千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