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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包装不能标“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6:3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9月27日讯(记者陈浩杰)记者今天从市质监稽查局获悉,国家强制性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将于10月1日起在本市实施,今后,无论是“巴氏奶”还是“常温奶”,外包装均不准再以“鲜”字命名。

  据了解,只有从奶牛身上挤出后未经任何加工的牛奶才能称“鲜奶”,而“巴氏奶”等都经过加工,因此不能称为“鲜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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