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包装不能标“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6:3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9月27日讯(记者陈浩杰)记者今天从市质监稽查局获悉,国家强制性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将于10月1日起在本市实施,今后,无论是“巴氏奶”还是“常温奶”,外包装均不准再以“鲜”字命名。 据了解,只有从奶牛身上挤出后未经任何加工的牛奶才能称“鲜奶”,而“巴氏奶”等都经过加工,因此不能称为“鲜奶”。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