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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专车”上学 全家遇车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6:3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17岁的李莲(化名)来蓉上大学,乘坐“校方专车”赴校途中遭遇车祸,李莲及父母身受重伤,至今未痊愈,无法上学。为此,李家状告校方进行索赔。记者昨日证实,双流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昨日,李家代理律师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东告诉记者,李莲系营山县人,7月20日他和父母到火车北站后,坐上了准备就读的双流某学校派来的小型客车。客车经双
九路由九江方向驶向双流方向,行至大渡村路段时,突然越过中心线与一辆货车猛烈相撞。经诊断,李莲脑部受伤、脑神经受损、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李父母也受伤严重。交警事后认定同时受伤的司机吴某负全责。在治疗过程中,李家医疗费等高达7万余元,校方支付了8000多元。因伤情未痊愈,李莲至今在家无法上学。此后,李家要求校方承担相关费用但遭拒绝。为此他们状告校方索赔医疗费等共22万余元。

  李华东律师认为,此次事故中司机吴某系校方工作人员,接李莲一家到校是职务行为,因此校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校方法律顾问则称,学校并没有派专车到车站去接。肇事客车不是学校的车,司机也不是学校员工。李莲为何上了该车,学校不得而知。当天,学校见李莲迟迟未到校,才打听到他出了车祸。后来学校组织员工捐款8000余元,用于李家治疗。

  校方法律顾问称,针对李莲的特殊情况,学校答应其伤愈后来校读书可免学费等,但学校只是出于人道,并没有责任。对此,李家代理律师李华东称,肇事客车的确是校方安排接学生的,他们将在法庭上出具证明。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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