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货车养路费下月起有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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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6:4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市养路费征收所昨天透露,我省货车养路费的部分征收办法将陆续有所调整,并对货车缴费给予一定优惠。 据了解,对货车缴费优惠政策具体为:自征收2005年10月份养路费起,货车载质量20吨以上部分,减半征收养路费。自征收2006年1月份养路费起,对全年不报停的载质量10吨以上(不含10吨)的货车,可以实行全年一次性缴清,优惠2个月养路费。实行全年包缴优惠
此外,我市养路费征费网点调整,位于长虹路203号的水西门征收分所将于下月15日撤销。 (编辑 涵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