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恶劣一航班两毒备降南宁 乘客提要求却遭拒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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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8:15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梁贵)航班两次到达北海上空都因天气原因无法降落,备降到南宁后,乘客们希望航空公司派车辆送他们到北海,但都遭到了拒绝。航空公司解释说,因为地面运输不属于航空公司的营运范畴。 9月27日上午10时许,乘客黄先生告诉记者,26日晚上9时30分他在深圳搭乘深圳航空公司的航班返回北海,在约10时30分到达北海上空后,航班因天气原因没能进行降落,决定
27日上午9时许,乘客们吃完早餐后再次登上了飞机,航班在20分钟后又一次到达北海上空,但还是因为天气原因无法降落,盘旋一阵后再次返回了南宁。“用车辆把我们送回北海”的声音再次在乘客们中响起,可航空公司还是答复等北海方面天气好转了再飞。上午11时,航班又一次从南宁起飞时,只有10多名乘客上了飞机。 11时许记者赶到南宁吴圩机场时,黄先生一行人告诉记者,两次到了上空都不能降落,让他们对此次能否成行有所怀疑,11时50分,黄先生等20多名乘客离开了机场。 中午12时许,深圳航空公司机场办公室一姓黄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说,按照国家民航部门的有关规定,当航班因不可抗拒因素给乘客造成影响时,航空公司对此可不负责任。航班在26日晚上在南宁备降后,本可以按规定不负任何相关责任,但出于照顾乘客考虑,他们还是为乘客提供了免费的食宿服务,而且在27日上午11时了解到北海方面天气已经好转时,让各位乘客登机返回北海。对于拒绝登机的乘客要求该公司派出地面车辆将他们送回北海,该工作人员认为很难办到,深圳航空公司只有航空营运资格,地面长途运送乘客超出了他们的营运范围。而且拒绝登机的乘客在航班再次从南宁起飞时,等于自动终止了运输合同,这是符合民航有关规定的。 作者:梁贵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