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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荔湾:原两区服务窗口照常运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0:28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陈琦钿)为期四天的荔湾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今日闭幕,并选举产生一府两院领导人,1名区长6名副区长。据悉,新荔湾区人民政府将从明日零时零分起开始实施行政管理,芳村区人民政府终止。不过原荔湾区和原芳村区各职能部门办公场地、对外服务窗口继续正常运作,居民可以就近办理各种手续。

  新区政府明日零时启动自2005年9月29日零时零分起,新一届荔湾区人民政府开始对所
辖区域(即原荔湾区和原芳村区)实施行政管理,芳村区人民政府同时终止。据荔湾区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新荔湾区将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文书、统一印章”的原则,统一使用印有“荔湾区”字样的文书、印章和衔牌,原芳村区的文书、印章和衔牌停止使用。依照有关规定,今天新荔湾政府机构产生后,原芳村区各级职能部门的衔牌、印章将按管理序列上交封存,移交档案局管理。之后,原芳村的各街道、相关部门凭单位证明到荔湾区政府领取新印章和衔牌。

  区委搬到原芳村区政府办公据了解,新荔湾区政府的办公地点不变,仍位于中山七路327号,而新的荔湾区委和政协则将搬到原芳村区政府办公楼办公。不过在原荔湾区和原芳村区所属职能部门合并办公之前,原两区各职能部门的办公场地、对外服务窗口地址暂不作调整,继续正常运作,居民群众办事可就近到上述原两区的职能部门办理。待新荔湾区各职能部门办公场地、对外服务窗口地址调整和确定后,再对外公布其办公地址。在过渡期间,新荔湾区各职能部门将坚持“服务地址、服务人员、服务质量”三不变原则,顺利完成过渡。为确保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原芳村区各职能部门的衔牌摘下后,将同时在办公地点的显眼位置张贴“安民告示”,就服务群众的有关事项作出明确的工作指引,以方便群众办事。(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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