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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这一家子 女儿卖淫母窃嫖客儿盗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0:46 江南晚报

  本报讯近日,无锡市崇安区法院审结一起偷盗电动自行车的案件,被告人顾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顾某某于今年8月24日19时许,在无锡市中山路“好买得”超市门前的人行道上,采用撬棒撬锁的手法,窃得依莱达TDP05Z-WZ型电动自行车1辆,价值人民币2050元。令人可气的是,其母张某于去年12月2日10时许,与其女儿顾某在本市城中公园搭识了尹
某,由顾某将尹某带至其租住地无锡市健康里某室,张某乘尹某与顾某卖淫嫖娼之机,从尹某放在床边椅子上的西服口袋内,窃得人民币6300元。在今年4月14日,被无锡市崇安区法院以其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俞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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