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是否未成年是控辩焦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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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0:5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的哥割喉案”在合肥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因涉及未成年人未公开庭审,但庭审时被害“的哥”家人提出:被告人的年龄实际已满18岁,申请司法机关做骨龄鉴定。被害方的律师认为被告人的年龄应当依据当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为1986年出生,而被告方现在所提供的当地村民证明被告为1989年出生的证据不具有足够的法律效力。而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则认为,被告人因外出打工户籍年龄做过多次改动,因此不能只依据户籍证明提供的年龄,而应综合多方证明来确定被告人的真实年龄。本案没有当
案件回放:2005年6月10日晚,被告人王某某伙同“老大”预谋抢劫出租车司机钱财,抢劫过程中将司机割喉杀害,于2005年6月11日被庐阳分局刑事拘留。 (朱倩 晓莉) (来源:合肥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