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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骗金融机构巨资13亿元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1:0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身兼北京福尼特家具城等十余家单位“幕后老板”的刘付臣,通过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大肆挪用资金并骗取银行承兑汇票和贷款,涉案金额高达13亿余元,至今仍有9亿余元未归还。昨天,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刘付臣无期徒刑。这是目前为止,本市最大一起挪用金融机构资金案。

  挪东补西3年敛资13亿元

  刘付臣今年49岁,毕业于清华大学,后进入中国气象局国家卫星气象中心风云卫星气象科技总公司任技术开发二部副经理。上世纪90年代,刘付臣下海经商,通过拉拢、腐蚀,与一些银行、证券公司的管理人员成为“朋友”。

  1996年,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小西天证券交易营业部将1.98亿余元的钱款提供给刘付臣使用。刘付臣因不能按时归还全部钱款,与小西天营业部总经理史新纪、副总经理晏宇庆共谋:由刘付臣通过给付高息等手段,先后为营业部拉来数十家客户,共计投入3.57亿余元。史、晏二人利用职务便利,将这些国债回购拆入资金4亿余元供刘付臣使用;1997年刘付臣又与光大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行长助理、光大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筹备负责人冯军以同样的手段,将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北京市总工会等30余家单位和个人在光大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光大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的存款6.63亿余元挪用;1998年,刘付臣还骗取中轴路支行钱款共计1.6亿余元。

  巨额资金投入宏大商业运作

  冒此风险,疯狂敛财,刘付臣将巨额资金都用到了哪里?据该案承办法官介绍,不同于很多经济犯罪嫌疑人将资金挥霍的做法,刘付臣把所有的钱都投入到他的商业运作中。

  经过前期的资本积累,刘付臣开始完成他宏大的商业构思,不断兼并公司、企业,动辄用几个亿在京津等地购买大厦,并成为北京福尼特家具城等十余家单位的“幕后老板”。1997年,他参与挪用来的6.63亿余元款项就被用来购买天津市南方科技广尝承租和购买福尼特大厦、商房大厦。而福尼特家具城的运作曾一度非常成功。

  大案暴露金融机构干部考核弊端

  1998年,在光大银行内部稽查工作中,光大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行长助理、北京翠微路支行筹备负责人冯军一直使用两套存单的做法被发现,刘付臣等人挪用资金的问题也因此彻底暴露。同年9月,刘付臣望风而逃。

  在随后的四年半时间内,公安机关先后赴20多个省市追逃。2003年2月,潜回北京的刘付臣终于落网。据查,在逃期间,他竟然使用了几十个假身份证,在主要藏匿地河北,还做起了多摊生意。

  承办此案的法官杨子良说,此案暴露出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以业绩考核干部的弊端:一些商业银行为了招揽客户,往往以业绩考核干部,领导层对员工违法、违规操作掉以轻心,有些甚至心照不宣地默许,这就给刘付臣这样的人以可乘之机———以“可以拉来大量客户”利诱金融机构违规向其提供资金使用,造成了大量“体外循环、账外经营”情况的产生,这种现象在1998年前后尤其突出。据了解,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办案机关就查明,冯军曾被评为银行的优秀标兵。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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