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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员“理财”51万装进自己腰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3:44 海峡网-厦门晚报

  他称用于炒股、买彩票,无力偿还,向警方自首

  本报讯 (刘学佳 廖桂金瑛子)利用银行开展的“理财”业务,柜台储蓄员李友平以虚构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同窗李某及家属51万元。前天,李友平被公诉到湖里区法院。

  李友平父亲早逝,母亲在外打零工,家庭经济拮据。1997年高中毕业后,李友平进入
厦门某银行任柜台储蓄员。李说不愿母亲一辈子这么辛苦,于是开始尝试炒股,赔进了所有积蓄。

  据他交代,2001年初,银行开展“理财”业务,鼓励员工动员亲戚朋友参与。在一次同学聚会上,李友平极力鼓动同窗李某办理该业务,并谎称利息高达千分之十(实际利息是千分之七)。

  2001年5月11日,李某带来5万元,李友平给他开了一份“现金收入凭证”,并盖上“现金收讫章”,甚至还盖上了个人业务印签。李某并不清楚,5万元的现金其实已打入了李友平的个人账户。之后,李某又先后介绍了多名亲友加入。

  骗取大量的现金后,李友平开始在股市大量抛钱,据他说先后砸入股市20多万元。2002年底,李友平又决定买体育彩票搏一搏,至今也花了快20万元。

  李友平并没有忘记每个月按时将利息打入李某等人的账号内。开始他直接将利息存入为他们开设的银行账号,后来改用在ATM柜员机上转账支付利息。到2004年3月,先后支付了9万多元。

  2004年10月,连续几个月没有收到利息后,李某的亲友开始怀疑,并催促李某询问一下。李友平先是回避,两个星期后,已经将钱花光的他只能向李某摊牌,如实告之事情的真相,并保证一定会还清欠款。

  今年2月28日,被一再追讨欠款的李友平向湖里公安分局投案自首,湖里区检察院指控他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罪。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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