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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假军牌 胆子真不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4:32 今晚报

  本报讯五名男青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买卖军用标志及武装部队证件,其中三人还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令人惊讶的是,这五名被告人中竟有一名是法律系学生,一名是刚刚大学毕业的某网络公司人事部经理。今天上午,河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在五名被告人中,22岁的张某系本市某校法律系学生,25岁的李某系某网络公司人事部经理,其余三人任某、曹某、姜某均系无业人员,其中张某、任某、曹某系朋友关系。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2年12月至2004年11月间,任某在本市武警总队某部服役。其间,张某通过互联网聊天与被告人姜某相识,并由此得知可以购买伪造的军用汽车牌照和相关行驶证件。为牟利,张某遂与任某密谋购买上述物品后在互联网上贩卖。2003年10月至2004年12月间,张某和任某从姜某处购得伪造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参谋少尉军官证及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天津警备区第一干休所士兵证及辽宁省武警总队大连支队参谋中尉警官证三张。2003年4月至2004年12月间,张某、任某又先后从姜某处购买了伪造的军用牌照15套及相关证件,后将其中一套送与他人使用,其余全部转卖牟利。

  2004年9月,张某、任某伙同曹某密谋后,从互联网聊天相识的杨某(下落不明)处购买伪造的军用汽车牌照贩卖牟利。同年10月至11月间,三人通过邮寄方式以7200元价格从杨某处购得军用牌照及相应行车证件三套,后冒充现役军官,以2.3万元价格卖给被告人李某,三人将所得瓜分挥霍。12月间,张某、任某通过银行卡汇款方式以500元价格从杨某处购得伪造的军用汽车牌照一套,后转卖给陶某(另案处理)。

  2004年10月31日,被告人张某、任某、曹某从被告人李某处得知:李某将三人转卖给他的伪造军用汽车牌照和相关武装部队证件三份转送给涉案人员张某某(下落不明)使用。其间,张某某驾驶悬挂上述牌照的尼桑轿车,行驶至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被宁波警备司令部查获并将该车和伪造证件暂扣。张某三人遂共同预谋冒充军人,骗取李某等人财物。张某、曹某、任某密谋后冒称是“北京的现役军官杨君”和“浙江省某警备处叶处长”,打电话给宁波警备司令部相关人员、李某及张某某,以索回被扣车辆需先交罚款为由,骗取李某人民币5.3万元。后三人将赃款取出瓜分挥霍。

  上午9:00,五名被告人被法警带到了法庭上,法官依法对五人身份进行核实后,责令任某等四被告人退出法庭候审,首先对第一被告人张某进行审讯。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张某辩称,他与被告人任某是多年朋友,任某入伍后找到张某,称买卖部队证件是一条不错的挣钱途径,张某由此动心。后张某在网上聊天时遇到自称是大连警备区主管部队汽车挂牌和警官证件的被告人姜某,张某信以为真,遂伙同任某向姜某购买上述物品。截至发稿,庭审仍在进行中。(孙启明邢泉 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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