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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与轿车相撞 公交司机吩咐乘客关闭窗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02:1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宋合营)前天上午,一辆运通114公交车与一辆别克车在海淀区苏州街西区二口相撞,交警按交通事故认定相关责任时,别克司机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并一口咬定“公交车系故意撞车”。由于当事人的强烈反对,这一事故被移交海淀派出所处理。

  别克司机蔡建华说,上午11点半,他开车在事发路口由北向东左转行驶,刚掉转半
个车头时,运通114公交车迎面由南向北直行开来。两车接近时,运通公交车暂停在距左转车1.5米处。“还没等我的车转过来,公交车竟突然启动慢慢朝我开了过来撞了上去。”

  公交乘客任女士和旁观路人徐先生证实了蔡建华的说法。任说,公交车的确在距别克车稍远处做过停顿,撞前她明显感觉到了公交车的加速。徐说,公交车撞了一下别克后,别克后弹半米,公交车又开动将别克前脸顶起、使其前轮悬空。两车随后均熄火,别克司机冲下车来朝公交司机大骂,公交司机则吩咐车上乘客关紧车窗,紧闭车门。

  交警赶到后,蔡建华以“公交司机故意撞车”为由拒绝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交警遂建议两人去派出所处理此事。

  双方在海淀派出所做笔录直至下午4点。在派出所门前,运通司机王征拒绝接受采访。同车售票员称,公交没有故意撞别克,之所以撞上是因为“当时车上有孕妇,急刹车伤到她就是我们的责任”。然而车上乘客任女士却说,那孕妇体态并不臃肿(身孕才五六个月),一直有座位坐,若不是两车相撞后蔡建华想冲上公交车揍司机,自己朝蔡喊了声“车上有孕妇”,司机和售票员应该不会知道车上载有孕妇。

  昨晚,蔡建华告诉记者,当天海淀派出所没对此事做出裁决,民警让他先接受交通队的处理,如有不服再向法院起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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