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手持猎枪向警察开火 法庭上向受伤警察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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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03:0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王欢) 昨日,曾轰动沈城的“8·13持枪袭击警察案”在沈阳市于洪区法院公开审理。 “我只想真诚地对您说一句‘对不起’……”法庭上,被控持枪打伤警察的被告人韩永猛忏悔地说。
对此,受伤警察张勇(化名)平静地表示:“我从没有因眼睛失明了,而后悔选择这一行!” 抓捕逃犯 警察遭枪击 2004年8月13日14时许,警方获悉网上逃犯韩永猛(30岁,无业,沈阳人)在于洪区出现。 4个小时后,在于洪区黄海路与巢湖街路口,和平公安分局抓捕小组所驾驶的面包车被由曹洪伟(35岁,无业,沈阳人)驾驶的吉普车别住,韩永猛正在该车内。此时,警察鸣枪,并大喊:“我们是警察,正在执行任务。” 然而,戴着头套的韩永猛,却手持猎枪跳下吉普车,向警车开枪。他的同伙赵益戈持小口径枪也向警车开枪,而原绍全等10余人(另案处理)持刀、铁棒对警车及车内人员进行攻击后逃跑。 警车内民警张勇被枪击中右眼和左前臂,经鉴定为重伤。另两名民警也分别受伤。 韩永猛、曹洪伟等5人被抓获,除持枪袭警案外,5人还涉嫌故意伤害案和抢劫案。今年6月,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5人提起公诉。 辩护 不知打伤的是警察 昨日在法庭上,韩永猛推翻在公安机关的口供,“我的枪不是买的,是借的。” 对于警方曾鸣枪示警,韩永猛和曹洪伟均称:“没听到。”韩永猛同时表示:“我不知道打伤的是警察,否则我就会自首了……” 此时,坐在旁听席上的张勇,则低着头,用手摸着脸上长达10余厘米的伤痕和那只失明的右眼。同为被害人的邓某,情绪激动地站起身,撩起上衣露出满是伤痕的上身,“我被缝了407针,你们太残忍……” 庭审进行了一天,5名被告人基本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最后,韩永猛转过身,对张勇说:“我只想真诚地对您说一句‘对不起’……”同时表示希望法院能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对话受害警察——“我不后悔选择这一行” 休庭后,本报记者采访了受害警察张勇。右眼失明、左手臂骨折,病治上还写着:“由于右眼失明,同样受伤的左眼将在不久后同样面临失明危险……” 记者:委屈或者后悔吗? 张勇:谁叫我是警察呢!我从没有因眼睛失明,而后悔选择这一行…… 记者:妻子和父母有没有劝你不干了? 张勇(红着脸):我还没结婚呢……挺好的,免得让老婆孩子跟着担心。 记者:等出院了还继续干? 张勇:当然!我会继续干下去…… 对此案,张勇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上提出异议,但他表示:“看最终判决吧,我保留自己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