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两年不签劳动合同 单位竟要求怀孕女工回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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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10:57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昨天,市民周剑娴女士给金陵晚报打来电话,她怀孕4个月了却被领导告知“现在没你工作岗位了,你就回家吧”,这让她实在无法接受。本报介入后,该单位领导表示,由于对劳动法吃不透,才出现这样的失误,不会再辞退这位周剑娴。 工作两年不签劳动合同
2003年开始,周剑娴就进入浦口高新汽车修理厂开电瓶车,双方没签订劳动合同。 周剑娴在今年5月份怀孕,7月底她妊娠反应强烈,但仍然坚持上班。她说,妊娠反应时吃什么吐什么,后来强烈到连喝水都吐,严重时吐到眼睛充血,尽管如此,她一天病假都没请过。 怀孕4个月被要求回家 2005年9月20日,因为天气炎热,大肚子的周剑娴很快就吃不消了,吐了一地,随后她向修理厂严经理请假回家休息。第二天,周剑娴去医院检查,结果是上呼吸道感染和贫血。 28日,周剑娴到了单位后,严经理告诉她说:“我们现在没有你的岗位了,你回家吧,我们可以给你多发一个月的工资。” 修理厂:可补三个月工资 随即,记者以周剑娴表妹的身份打电话给严经理。他说:“周剑娴怀孕,不适合现在的岗位。万一出什么事,我们负不起这个责任。其实我早就想让她离开了。看在她怀孕的份上,我会向领导争取多补给她两个月的工资,一共补偿3个月。以前别的员工,只补偿一个月工资。不然的话,她也可以来待岗,那么她每天都要按时上下班,而且工资还少了很多。依我看,还不如一次性补给她一些钱,回家休息算了。” 经理:不会辞退她 当记者向严春明经理表明身份后,严经理改口说:“我们没想辞退周剑娴,有可能的话会和她进行协商。如果她愿意来上班,我们就可以让她待岗,每个月拿待岗工资。如果她不同意待岗,那么我们就补偿给她几个月工资。 昨天下午,该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领导跟记者联系,表示他们对周剑娴的工作问题非常重视。他们厂绝对不会辞退周剑娴的。 随后,严春明也告诉记者:“我对于国家的相关政策吃得不是很透。我们不会辞退周剑娴了。至于之后的安排,我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细节问题会和领导进行商量。非常感谢金陵晚报的监督和帮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