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告北京铁路局退票费不开发票案终审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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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2:15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昨天,法大研究生告北京铁路局火车退票费不开发票一案有了终审结果。北京铁路运输中院驳回了郝劲松的上诉请求。 郝劲松告诉记者说,去年11月13日,他和朋友在北京站购买次日北京开往丰台的火车票一张,票价2.5元。后因有事,临时改变乘车计划,便去北京站退票窗口办理退票手续。因未能拿到火车退票费发票,郝劲松认为,北京站收取火车退票费却不开发票的行
北京铁路局则认为,铁路退票费凭证不是白条,而是专业发票,所以不同意郝的诉讼请求。 但郝的请求没有得到两级法院的支持。法院认为,退票费凭证是可以报销的专业发票,因此驳回郝劲松的上诉,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