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高院判小泉“拜鬼”违宪(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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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6:33 重庆时报 | |||||||||||||||
然后又手舞足蹈地为拜鬼进行辩解(下) 本报综合消息 台湾原住民代表高金素梅起诉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靖国神社以及日本政府一案,9月30日上午在日本大阪高等法院开庭审理。大阪高等法院最终宣判:日本首相小泉参拜靖国神社属公职行为,违反宪法。 这是日本高等法院对类似案件首次作出违宪判决,但专家认为,大阪高院的这一判决欠缺强制力,难以阻止小泉继续“拜鬼”。 庭审现场 驳回了原告赔偿请求 大阪高等法院大谷正审判长当天裁定,小泉以首相身份参拜,不顾国内外的强烈批评还继续参拜,给国内外民众造成了日本政府在支持靖国神社的印象,这是以政治身份参与宗教活动。小泉的行为助长了特定的宗教活动,违反日本宪法第20条第3项。 法院裁定,小泉以后必须要声明是以何种身份进行参拜。但是大阪高院认为,参拜并没有损害原告利益,所以驳回了赔偿原告1万日元的象征性请求。 在判决宣布后,原告方认为这一判决“十分勇敢”。原告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说:“这一判决意义重大,其中最重要的是确认小泉参拜行为是公职行为。” 小泉本人则对此判决表示疑惑,他在回应众议院委员会的质询时说:“我(对此次判决)的第一反应是感到疑惑,为什么我作为市民个人(向二战死者)表达尊敬的做法违反了宪法。” 记者连线 高金素梅对判决不满意 原告方代表高金素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的判决不能让我们满意,尽管这一判决(与过去相比)是前进了一小步,但我们敦促日本政府要前进三步、四步。”高金素梅说:“法院并没有对靖国神社扣留我们的祖灵作出任何解释,我们对此严正批判。把我们的祖灵放在靖国神社严重侵犯了我们的权益。日本政府必须要面对历史正视历史。” 专家分析 判决对小泉没有约束力 法律专家认为大阪高院的判决是原告在道义上的胜利,但法庭没有办法阻止小泉一意孤行,继续参拜。 日本专家有马春见认为,这一判决可能无法影响到小泉的决定。他说:“判决并不意味着小泉去参拜就会被捕。最终判决掌握在最高法院手中。如果最高法院作出违宪判定,那即使是首相也难以顶风参拜。” 新闻背景 为“讨回祖灵”,台湾原住民高金素梅在2003年向大阪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小泉的参拜行为给其带来精神上的痛苦,反对靖国神社祭祀台湾战死者,并要求赔偿1万日元。 2004年5月,大阪地方法院一审驳回原告诉求。同年6月,原告向大阪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上述判决正是大阪高院对此案的二审判决。 这是日本高等法院首次判决小泉的参拜行为违反宪法。就在9月29日,东京高等法院还刚刚判定小泉参拜靖国神社属个人行为。 英报修改小泉参拜报道 新华社电应日本首相官邸的要求,英国《泰晤士报》在电子版上发表更正,修改了9月28日刊登的对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采访报道中有关参拜靖国神社的表述:把“明确表示将在年底前参拜”改为“给人留下要在年底前参拜的印象”。 根据《泰晤士报》的答问稿,该报记者曾问:“我们应否预期你会在年底前造访靖国神社呢?”小泉答道:“我认为,那最好不要说出口。中国人也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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