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汉不堪长期打骂毒杀亲生儿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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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9:05 胶东在线 | |||||||||
本报渭南讯 (记者 冀晓菊) 本报5月13日曾报道的富平县七旬老翁王忠恕杀死了亲子一案,昨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忠恕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现年69岁的被告人王忠恕,系富平县觅子乡西吕村村民。王忠恕的儿子王春雨与妻子离婚后,多年来他遭受儿子打骂,苦不堪言,遂产生杀子之念。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忠恕杀死其子王春雨,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被害人王春雨在本案中有严重过错,应对被告人王忠恕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宣判后,被告人王忠恕不服,当庭表示要上诉。责任编辑:王中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