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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推出公证法律援助 一残疾妇女成受益第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9:39 江南晚报

  本报讯 日前,一名残疾妇女获得了无锡第四公证处减免费用公证。她是锡山区司法局实施公证法律援助后,第一名得到援助的困难居民。

  今后该区的其他生活困难人员,也将得到相应的帮助。

  家住安镇的姚某是一名外地残疾妇女,没有工作,只依靠民政部门发放的救济金生活
。不久前,姚某丈夫出车祸身亡,她住的房屋即将拆迁,因为丈夫是房屋所有权人,姚某必须办理一份财产继承公证,才能得到拆迁补偿。可是,姚某一年救济金不满两千元,根本无力承担昂贵的公证费用,遂向锡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为此,锡山区司法局专门制定了一个关于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使姚某仅支付少量的费用,就拿到了公证文书。据了解,以往市民公证意识不强,此类请求稀少,无锡司法部门没有公证法律援助方面的具体方案。这次规定推出后,锡山区的低保户和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只要携带有关证明,就能获得公证法律援助。其中,抚恤金、救济金、劳动报酬、赡养、抚养等事项公证费可全免。

  (容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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