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少女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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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9:5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今年均未满十八周岁的两名少女,轻信他人谎言,以自身为诱饵,用婚姻设骗局,结果两人双双被判刑罚。透过这两起婚姻诈骗案件,留给人们的教训是深刻的。 家住云南省文山县古木乡牛棚村女青年王某某,初中毕业后在家无所事事,即与邻村伙伴商讨外出挣钱,当地一自称叫杨忠德的人,看出了这些涉世不深的农家孩子心思,便将计就计要带她们到外地发展,挣大钱。去年6月下旬的一天,杨忠德带着王某某以及杨某某等
无独有偶,家住肥西县小庙镇高岗村的少女汤某某在同案人高某某诱惑下也决定以婚姻骗钱。二人在合肥市三里街遇见了肥东县八斗镇万宋村村民宋某某,便一同来到宋家。汤某某谎称自己愿意做宋的妻子,骗得宋家人民币5000元,当宋家正准备筹办婚事时,汤某某见高某某不来营救自己,道出了自己与高某某骗钱的实情,受骗上当的宋家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关朝银) (来源:合肥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