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民警13年无偿献血42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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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13:32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高健通讯员杨静)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7周年的日子,海淀公安分局清河派出所巡逻民警林健,决定再一次无偿献血。据悉,自1992年至今的13年来,他已无偿献血42次,共计8400毫升。 救战友令他走上献血路
今年44岁的林健是一名普通民警。1992年单位组织义务献血,他第一次来到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并拿到了无偿献血证。 1994年,他偶然在报纸上看到一条新闻:两名北京民警外出办案时,被十余名车匪路霸砍伤失血过多而昏迷,现正在抢救中。“我最看不得自己的战友受伤,为了能让他们早日康复,我选择了献血,同样也是为了全社会所有需要救治的人们。”战友的安危时刻牵动着林健的心,他再次坐在了市红十字血液中心采血台前。从那以后,林健便义无反顾地走上了这条无偿献血的道路。 当上义务献血“宣传员” 13年来,林健一有空闲,就直奔王府井大街流动采血车做义工,向过往的群众宣传无偿献血,让人们了解无偿献血的法律、法规以及献血的注意事项,协助医护人员体检和采血。“我和林健是十多年的朋友了,他是个非常有爱心和责任感的人。”红十字血液中心王府井采血车的刘医生说,医护人员们都非常敬佩林剑 “我死后还要捐献遗体,希望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1997年2月,林健在同仁医院眼库做了捐献眼角膜登记。 “献血是为全社会贡献一份爱心。”在林健的感染下,如今,他的妻子、战友,也陆续加入了无偿献血的队伍。“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濒临死亡的生命”,成了清河派出所民警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网络编辑:赵志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