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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发票不入账 偷逃税款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14:11 新民晚报

  本报讯 (记者 郭剑烽通讯员杨积林)采用隐匿记账凭证,不列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法,偷逃应纳税款。日前,犯罪嫌疑人林明福被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偷税罪依法提起公诉。

  林明福为本市人,是沪上一家具厂法定代表人。经检察机关查明,自2003年6月至2004年12月,林在经营其个人独资企业期间,为偷逃国家税款,采取销售不开发票,收取现金不
入账的作案手法,隐匿销售收入292万多元。

  经过税务机关仔细核定,林明福共偷逃增值税、城建税和个人所得税20多万元,偷税额占应纳税额的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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