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万元能买21幅名家字画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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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2日14:52 新民晚报 | |||||||||
家住浙江宁波的沈女士,花2.1万元买了21幅字画,卖家随手写下“都是名家的”的欠条交给沈女士。取画时,沈女士认为所交的字画都不是名家所画,起诉至法院要求卖家交付21幅名家字画。 9月29日,静安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但被告应交付21幅仿摹的字画。
写下欠条 今年3月11日、18日,沈女士2次在南京西路某花鸟市场梁某和马某开设的店里,以每幅价格50元购买字画各100幅,并支付定金500元。后来沈女士又从宁波来沪,要求退掉其中的27幅,经协商,卖家同意将其中保存较完好的21幅仿摹名家的字画予以更换,由店家负责装裱。 同月23日,梁某和马某出具欠条一张,注明“欠沈老板贰拾壹幅画,都是名家的。”可是到了交付的时候,双方却为是名家字画还是仿摹名家字画争得不可开交。 是否真画 今年4月27日,沈女士起诉到法院诉称,与店主梁某和马某是买卖字画合同关系,今年3月23日经两人推荐,购买了21幅名家字画,当即支付货款2.1万元,约定这些字画由卖家负责装裱后,再取画。但事后她发现,所装裱的字画并非出自名家之手,否认这些装裱的字画是自己购买的字画。 法庭上,梁某和马某则辩称,双方不是第一次交易了,这次沈女士看中的,只是21幅较好的仿摹名家字画,是原先27幅字画更换而来,卖家按约装裱完成后沈女士却拒收。而且,他们声称,如果沈女士所购是名家真迹,那么仅一幅字画的价值就远高于2.1万元。 至于欠条上写“都是名家的”,只是一时马虎所写。 法院庭审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沈女士向店主梁某和马某购买字画,虽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口头买卖合同成立。 在履行合同中,对21幅字画是否应是名家字画说法不一。沈女士既无付款凭证,又无证据证明21幅字画的具体内容,且所称的字画内容与价格之间显然不相符,更不符合字画市场行情。 从沈女士前次购买字画过程看,所支付的定金付款收据及双方的陈述中推知,双方买卖字画价值普遍不高,这可凭双方交接钱款的收据为凭。 因此,店主所说的21幅字画是由原27幅字画更换较符合双方的交易习惯,因此作出了一审判决。 本报记者 宋宁华 特约通讯员 李鸿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