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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下村调解群体纠纷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2日16:41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 叶万松 通讯员 林志军)9月13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案情复杂、涉及面广、人数众多、时间较长、影响较大的群体性纠纷案件,较好地确保了一方平安。

  陆川县珊罗镇六燕村红砖二厂(原告)与该镇六燕村分鱼岭第二十六、二十七村民小组(被告)因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双方曾于1986年11月20日签订一份《六燕村红
砖二厂在分鱼岭建红砖厂的合同书》,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土地使用年限和租金等问题发生争执,六燕村红砖二厂请求镇政府处理,镇政府作出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处理意见,后遭到被告部分村民的阻挠,原告遂起诉到陆川县人民法院。在诉讼中,被告提出了反诉。此案经过一、二审判决,六燕村分鱼岭第二十六、二十七村民小组还是不服,向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由于双方当事人历经数次冲突,矛盾积怨较深,案件申请再审人的村民又多次上访,在当地影响很大。

  为了调处矛盾,化解纠纷,维护一方社会稳定,两级法院对本案高度重视,分管审判监督工作的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罗基龙率法官与陆川珊罗镇有关领导一起深入群众,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9月13日,这场历经数年、多次剑拔弩张的群体性纠纷案件,在法院和当地党政领导的共同努力下,成功达成了一致协议,双方握手言和,终于化干戈为玉帛。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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