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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同学黄金饰品 蹲监狱自食苦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3日14:53 新民晚报

  本报讯 (记者 江跃中通讯员富心振)施某乘同学欲出售2件黄金饰品,便假意买下,谎称回家取钱而逃之夭夭,日前被南汇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今年6月13日中午,施某与同学王某一起吃饭时得知,王某欲卖掉其佩戴的黄金项链和黄金手链各一件。施某遂以自己愿意买下这些黄金饰品为由,骗得王某的信任并取得了黄金
饰品,后虚构回去取钱的事实,借机逃逸。

  嗣后,施某将骗取的黄金饰品销售给个体打金店,得赃款人民币7000元。同年7月21日,施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诈骗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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