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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后反悔 法院裁定重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4日03:4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经过激烈竞争,商人卢先生以510万元的高价竞买成功!规定期限届满,卢却没能将成交价款打进指定账户。记者昨日获悉,双流法院不得不作出裁定:重新拍卖。据悉,竞买成功又反悔的案例在成都法院还是首次遇见。

  今年5月10日,双流法院委托四川亚奥拍卖有限公司对成都某娱乐艺术有限公司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公开拍卖。经过激烈竞争,卢某最终以510万元的最高价竞得所拍卖的标的物
。按照合同,卢应在规定期限内将510万元成交价款汇入指定账户。可期满后卢却请求将付款期限延长至7月31日。延长期限再次届满,卢仍然没有支付成交价款。日前,双流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委托拍卖公司重新拍卖上述财产。

  对买受人卢某事后反悔的行为,双流法院执行局局长何晓敏称,卢应当对这种不诚信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重新拍卖时,卢某不得参加竞买。并且,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等,都将由卢某承担。

  双法宣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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