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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被拘留仍不赔偿 武汉一不执行判决者被提起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00:05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 撞人致伤后,有赔偿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的赔偿判决,两次因此被拘留仍拒不赔偿。近日,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依法起诉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案。据悉,这是新刑法实施以来武汉市起诉的首例拒不执行判决案。

  2003年1月,刘萍与人合伙买了一台面包车,该车出事造成另一车主当场死亡,乘坐者刘渝受伤。刘萍与刘渝双方因人身损害赔偿引发民事诉讼。同年10月9日,武汉
市洪山区法院判决刘萍赔偿刘渝医疗费7987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给付,但刘萍拒不给付。之后,刘萍获保险公司赔偿33900元,变卖面包车得款42000余元,但一直不按判决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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