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65万欧元出境 一旅客被罚1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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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10:1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报业网 新华社南京10月5日专电 南京海关近日对一起违规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案作出处理决定,对当事人陈某进行警告,并处罚款100万元。 今年7月19日,浙江人陈某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出境时,在申报单上是否携带超过限额
据悉,这是自今年7月1日在航空口岸实行新的旅客进出境申报制度以来,我国海关查获的最大一起违规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案。 新的旅客进出境申报制度规定,所有经航空口岸出入境的旅客都要填写《出入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该申报单除了要求旅客填写一些基本资料外,明确规定若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需要申报: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5000元的物品;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超过1500毫升的酒精饮料(酒精含量在12度以上),超过400支的香烟,超过100支的雪茄或超过500克的烟丝;超过2万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外币现钞;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等。 目前正值“十一”黄金周长假之际,出境游玩的旅客大幅增加。海关提醒旅客在进出境时,应按规定如实申报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明确法律责任,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王戈 姚玉洁)(来源:合肥报业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