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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突发火灾原因不明 离奇火灾烧出房租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10:33 龙虎网

  【龙虎网讯】出租房突发火灾。火情虽然不算严重,但因起火原因不明,房主和房客无法分清责任产生纠纷,最终双双闹上法庭。南京玄武区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去年下半年,市民王小姐帮朋友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屋,租期1年。但同年12月11日,房子突然起火,多亏消防部门扑救及时,没有人员伤亡,但客厅被烧毁,无法继续居祝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门虽出具了火灾原因认定书,但结论为:“火灾原因不明”。之后,房主
为房屋租金的事找王小姐交涉,但王小姐认为火灾之后,朋友便搬了出去,房主继续索要租金没有道理。为此,房主一纸诉状将签订租房协议的王小姐告上法院。

  由于起火原因不明,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都要求对方承担责任。房客认为,自己在睡梦中被惊醒,发现房屋失火,没有受伤已属万幸,房主要自己承担责任没有道理。因为消防部门已经排除了人为纵火的可能性,也没有说明火灾是因为自己使用不当引起的。因此,火灾损失应由房主自己承担,况且租房协议上写得很清楚,房主有义务保证租给自己的房屋是安全的。

  房主则认为,自己把好端端的房子租给了房客,现在却被烧成一片废墟,自己没让房客赔偿火灾损失,仅想要回拖欠的房租已算客气了。因为租房协议上也已写明,如果因为房客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房客应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况且,房子交付时,房客已经验收过,是合格的。再说,消防部门虽然没有认定火灾是使用不当引起的,但也没有排除这种可能。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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