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单身汉涉嫌强奸6岁女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12:41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自称“老小孩”对性有神秘好奇心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叶光强)9月30日,六旬老翁陈老汉因涉嫌强奸6岁女孩,被湖里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他的污秽行为被一群十余岁的小男生目击后,报告110抓了现场。
陈老汉现年64岁,高中文化,湖里居民,没有刑事或者行政处罚记录。陈老汉在当地小有名气,经常给漂亮小女生五角、一元钱,小学生都称他“骚老头”“色老头”。今年9月23日下午5时左右,5个十一二岁的小男生在玩“警察抓小偷”游戏时,爬上一栋破房子的屋顶,从破洞里看到“色老头”光着下身,趴在一个小女孩身上。小女孩发现男生后,老头说“让他们看”。男生们商量后决定报110。警察到场后,抓到正要逃出屋子的陈老汉。 与本报多次报道的类似案件一样,这个小女孩也是外来人员的子女,父母经常让她自己去玩。小女孩说,陈老汉脱掉她的裤子后,亲她,并用他的下身轻碰她。事后,陈老汉还拿了一块钱给小女孩,要她别告诉爸爸妈妈。以前,陈老汉多次给这个女孩五角钱。 起初,陈老汉不承认对小女孩有污秽举动。9月30日,陈老汉写了一份《自供自辩书》,陈老汉说自己至今未婚,并且没有实质性性行为经历,却有老小孩性格。“儿童的对性的神秘好奇心理,我皆有。”“我也有类似儿童的开玩笑、性模仿的冲动,这是区别于实质性行为的过失行为。”陈老汉认为,这种模仿冲动只是轻微接触性器官,没有对对方产生任何痛苦及伤害。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