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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合同骗人巨款 落法网被判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14:53 新民晚报

  本报讯 (记者 江跃中通讯员富心振)无业人员郭立新冒用他人名义签订虚假合同,骗取他人钱款203万元,日前被南汇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110万元。

  2000年9月至2003年3月间,郭立新使用假名“严伟刚”,假冒上海澳马建筑装潢有限公司法人委托人,以发包工程为诱饵,先后与多人签订虚假工程合同,骗取林某、严某等10人203万元后逃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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