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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不可漫天要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6日02:46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0月5日讯(记者 徐传强 实习生张娜)就餐吃出一只苍蝇,顾客一怒索赔1千元。就此,律师提醒,消费维权应依法进行,不能漫天要价。

  10月4日,读者刘先生向本报投诉,称在某酒店请朋友吃饭时吃出一只苍蝇。值班经理答应将这道菜退掉,并免费送上同等价值的另一道菜。对此,刘先生拒绝接受。他认为,这桌饭菜价值千元左右,从饭菜里吃出苍蝇,不仅严重影响了朋友的胃口,而且极大地损害
了他本人的声誉。因为他所请的朋友是几位非常尊贵的客人,这顿饭吃不好,极有可能影响他今后的工作。所以酒店至少应该赔偿他1000元。对刘先生的这个要求,酒店方拒绝。

  那一只苍蝇到底该“值”多少钱呢?山东法杰律师事务所的张行进律师认为,酒店与客人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合作关系,客人吃出苍蝇,酒店赔偿同等价值的菜或是赔偿两倍的菜金都是可以理解的。而这位刘先生索要的赔偿并不合理,他所说的影响到以后的工作等原因都是无法估计的间接原因。因此,消费者维权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漫天要价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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